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师风,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激励广大教职工更好地投身于学院的改革发展,围绕学院的教学中心工作,更好的为学生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时间范围:
2016年度工作中围绕三育人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
全院三育人先进集体为10个。
全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为59名(见附件3)
三、评选条件、程序:
按照《太原工业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见太工党发〔2012〕20号文件)
四、申报时间:
2017年6月26日前。
五、表彰奖励:
2017年教师节前进行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务必于2017年6月26日之前将推荐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以及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2)报学院“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工会)。电子档发到gh3566095@163.com。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同时要把三育人先进申报推荐和上一年度工作考核结合起来,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太原工业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2016年度三育人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院三育人工作办公室(工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