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办法(试行)
根据院党委2012年6月5日会议通过的《太原工业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 评委组成:
今年我院三育人先进评选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教务处、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工会)负责人、各分工会主席组成。
院三育人评选工作办公室(院工会)组织具体评选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评选入围结果进行统计、公示。
二、 申报办法:
按照三育人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评选程序,由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推荐。推荐办法由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部门、岗位情况自行制定,要求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支部会议)评出申报人员并在本单位公示,按照规定名额和申报时间统一申报。先进集体采取单位自荐、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方法进行申报。
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名额:见附表。
申报时间:2012年6月1日至15日
申报表要求纸质一份交评选办公室(工会),同时用电子文档发至电子信箱:gh3566095@163.com。
三、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名额:10个;
三育人先进个人:50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5名、“管理育人先进个人”15名、“服务育人先进个人”10名)。
四、评选办法:
1、原则:按照条件(标准)分类评选,由院评委进行评审投票,以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者。
2、具体程序:⑴初审。院评选办公室下设三个评审工作小组,教书育人工作小组由教务处、教育教学评建处、科技处组成,教务处牵头;管理育人工作小组由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学生处组成,党政办牵头;服务育人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工会、团委组成,人事处牵头。以上三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各基层单位三个类别申报人员所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报院评选工作办公室。⑵材料公示。院评选工作办公室将所有申报者的材料进行网上公示。⑶评选。召开全院评选工作会议进行投票选举。评选办公室对选票进行统计,在同意票数过半者中,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者。如得票过半者少于表彰规定名额50%,则按剩余名额的50%从得票不达半数者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入围;如最后名额出现2人(不含2人)以上票数相等,则一并取消并列入围资格;⑷党委审批。⑸院内公示,⑹党委表彰。
三育人先进集体参照以上程序和办法产生。
五、几点要求:
1、各程序完成时间按照《太原工业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各单位申报时要按类申报(个人、集体)。申报表从工会网上下载。
3、要求学院三育人先进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在事迹材料网上公示期间对所有申报者材料进行仔细阅读,为院评审会做好准备。
三育人评选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各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名额
各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名额
机械工程系 |
4 |
电子工程系 |
3 |
自动化系 |
2 |
化学与化工系 |
4 |
计算机工程系 |
3 |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
3 |
材料工程系 |
2 |
理学系 |
4 |
管理工程系 |
3 |
外语系 |
4 |
设计艺术系 |
3 |
经济与法学系 |
4 |
继续教育部 |
2 |
教务科技 |
6 |
后勤保障 |
6 |
机关党群 |
3 |
机关行政 |
4 |
图书馆 |
2 |
思政部 |
2 |
体育与素质拓展部 |
3 |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