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太原工业学院单身教职工“心相缘”联谊会”。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单身教职工“心相缘”联谊会是在院党委及工会关心、支持、指导下的全校单身青年教职工的群众性民间组织。
第三条 太原工业学院单身教职工“心相缘”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各系部单位的单身教职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教职工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为单身教职工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通过联谊会,增强单身教职工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为单身教职工搭建情感交流平台,为学校单身教职工婚恋择偶创建健康和谐的环境。
第四条 联谊会的任务:
1、帮助单身教职工拓展交际范围,搭建情感交流的桥梁。
2、组织校内外、跨行业、跨单位单身教职工联谊活动。
3、在太原工业学院工会网站建立联谊会专栏,定期刊出联谊会的有关信息。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太原工业学院单身教职工“心相缘”联谊会实行会员制,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六条 凡太原工业学院未婚单身教职工,承认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联谊会理事会讨论审查,均可成为联谊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权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会员有权对联谊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会员享受联谊会提供的信息服务;
4、会员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监督。
5、会员有入会、退会(单身状态入会,有朋友后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联谊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任务。
2、凡加入的会员需提交个人的真实信息。
3、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4、积极主动向本会提出活动内容与形式的建议。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利用本联谊会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6、如自愿外出旅行或其他活动需要自付费用;
7、积极为联谊活动出谋划策,支持活动组织者的工作,维护联谊会形象和利益;
8、退出联谊会要告知理事会;
9、交友过程中请尊重他人,真诚待人;
10、会员应对交往中对自身行为负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会常设机构是联谊会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日常活动安排。 会长:赵太和、常务副会长:王庆煜杜青、委员:各单位分工会主席
第十条 理事会职责:
1、真诚热心服务于我校单身教职工,提供真实、严肃的交友信息和平台。
2、建立会员个人信息库,妥善保管,严格为可能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如手机号码、家庭地址)保密。
3、通过QQ群或通讯录,为会员搭建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
4、举办各种形式多样的联谊、聚会、旅游等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太原工业学院单身教职工“心相缘”联谊会理事会。
第十二条 联谊会不保证服务一定满足会员的要求和期望,也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准确性不作保证。
第十三条 采纳多数会员意见,如需户外活动(如郊游,旅行等)只提供媒介,人身财产安全参加者自己负责,联谊会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联谊会不承担因会员自由交往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和刑事责任。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