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唱响青春、唱出风采”教职工
歌手比赛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我院太工工字(2011)9号《关于举办2011“唱响青春、唱出风采”教职工歌手比赛的通知》精神,现将本次比赛具体要求安排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2011年12月9日(周五)晚上7点
2、比赛地点:教学辅楼学术报告厅
3、比赛办法:采取先预赛、后决赛的方法。第一轮由所有参赛选手依次上场,自选一首歌,每人唱时一分半,由评委进行打分,根据所有参赛选手分数决出名次,由高到低取10名参加决赛。第二轮由进入决赛的选手依次上场,每人完整演唱一首歌,由评委打分决出各项奖次。
4、比赛时一律采用消除原音后的mp3格式伴奏带,请各位参赛选手自备(要求预赛、决赛用的两首歌曲标出顺序装入文件夹,文件夹要标明单位、选手名字)。
参赛选手务必在9号下午2点到院工会抽签并将比赛伴奏歌曲交到工作人员处进行复制。
5、各分工会选派一位评委参加评选,评委到场时间:12月9日(周五)晚6点50分。
6、各分工会要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啦啦队,有学生的系部要准备20人左右的学生啦啦队为歌手鼓劲。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分工会主席通知到本单位参赛选手、评委和职工,院工会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