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各分工会:
学校教代会三届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4月召开。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动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工业大学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现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太原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面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8日—3月28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紧紧围绕高水平应用型工业大学建设,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服务、人才引进及师资队伍、治理能力和效能、保障与服务工作等方面内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教代会代表在提出提案前应做好详细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反应职工的需求和意愿。
2.提案须填写《提案征集登记表》(附件),如提案表容纳不下提案内容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3.提案按照“一事一案”标准提交;应当实事求是的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4.提案需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人(含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代表团(组)名义提出。
四、提案的提交与立案
请各位代表将《提案征集登记表》交至各分团团长。统一于2024年3月18日前送交校工会。联系人:刘钰联系电话:3566095
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2.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3.涉及民事纠纷的事项,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事项;
4.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解决个人问题的事项;
5.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解决事项,学校已明确答复待办的事项;
6.提案反映问题和建议的工作职能在提案人所在部门(单位),应当由本部门(单位)牵头协调办理的事项;
7.内容空泛、建议和意见笼统的事项等。
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工业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登记表
太原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