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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4-03-15 10:10  

校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各分工会:

学校教代会次会议将于20244月召开。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动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工业大学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现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太原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面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4318328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紧紧围绕高水平应用型工业大学建设,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服务、人才引进及师资队伍、治理能力和效能、保障与服务工作等方面内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教代会代表在提出提案前应做好详细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反应职工的需求和意愿。

2.提案须填写《提案征集登记表》(附件),如提案表容纳不下提案内容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3.提案按照“一事一案”标准提交;应当实事求是的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4.提案需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3)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代表团()名义提出。

四、提案的提交与立案

请各位代表将《提案征集登记表》交至各分团团长。统一于2024年318日前送交校工会。联系人:刘钰联系电话:3566095

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2.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3.涉及民事纠纷的事项,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事项;

4.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解决个人问题的事项;

5.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解决事项,学校已明确答复待办的事项;

6.提案反映问题和建议的工作职能在提案人所在部门(单位),应当由本部门(单位)牵头协调办理的事项;

7.内容空泛、建议和意见笼统的事项等。

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工业学院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登记表

 

 

太原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315

 

附件【附件:提案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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